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回首頁

:::

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19
  • 資料點閱次數:1862

 編製說明: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編製單位: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聯絡電話:(03)8235556

傳真:(03)8222450

電子信箱:hldi@mail.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s://www.hld.moj.gov.tw/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之被告、分監受刑人、少年收容人及受觀察勒戒人。

統計標準時間:動態資料係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靜態資料係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

統計單位:人、人日、月、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中旬、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