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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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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11、家裡發生重大事情,可否另外申辦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4
  • 資料點閱次數:194

答:

收容人家裡如發生重大事情(如發生變故、家人病危或喪亡等),得申請使用通訊設備接見,以即時聯繫;另家屬前往機關辦理一般接見時,可向機關說明事由,由機關酌情延長接見時間、辦理增加接見或為其他彈性調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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