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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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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1、請問新收辦理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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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3
  • 資料點閱次數:297

答:

收容人新收辦理流程原則如下:

一、查驗收監(院、所、校)應備文件,如押票、執行指揮書、收容書或交付書等,並核對人別及身分證明文件,確認是否無誤。

二、對新收者之身體、衣類及其攜帶物品作詳細檢查(女性收容人由女性管理員為之),必要時得採驗尿液,並得運用科技設備輔助。除經檢查核可准予機關內使用之物品外,其他如金錢、貴重物品及機關限制或禁止使用之物品,應交由機關代為保管,或通知親屬領回。

三、實施檢查,瞭解有無疾病或外傷。

四、告知應遵守事項,填載新收相關文件後配入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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