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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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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於10月31日前繳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7
  • 資料點閱次數:81

(一)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早繳早安心!↵

(二)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繳稅超便利,還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喔!↵

(三)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免煩惱,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繳納期間至四大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查詢列印繳納單後,於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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